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昨天下午,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对位于旧鼓楼大街上一处在施违建进行了拆除。拆违中,西城区开出首单缴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费用告知书,即违建的拆除成本由违法建设者自行承担。
什刹海街道城管执法一队队长陆昆介绍,此处违建为楼顶搭建楼梯间,共计16.32平方米,属于新生违建。“城管一队在检查发现此处存在在施违法建设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责令停工,同时依法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明确了对在施违建‘零容忍’的态度。”
然而在复查中,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与以往不同的是,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中相关规定,在西城区城管执法局的指导下,什刹海街道城管执法一队对当事人依法制发了《缴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费用告知书》和《强制执行决定》。
送达城管执法文书后,城管队员又多次入户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当事人转变思想,最终拆除该处违法建设,并由当事人支付拆除费用。
什刹海街道和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将以此案做为试点案例,严格贯彻《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违建拆除的相关规定,推进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费用追缴工作的开展,从而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降低政府财政成本,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