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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平台应制止商家先涨后降

时间:2018-11-03 09:42:55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双11”购物节临近,网络消费权益的保护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等13家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在往年的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主要存在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限制商家选择平台等问题。市工商局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针对先涨价后降价的问题,市发改委价监局提示平台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餐饮企业入网审查,亮照亮证经营,杜绝无证或使用过期证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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