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鲍聪颖 孟竹)经济运行平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北京为了“瘦身健体”,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自《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4年制定实施、2015年进行修订以来,在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京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对《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近期,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了《目录(2018年版)》(京政办发〔2018〕35号)。据了解,《目录》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2·26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的、全国,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底线,从源头上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的禁限,与北京市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存量政策形成“组合拳”,疏控并举,有力有序地推动了非首都功能的疏解。
记者了解到,本次《目录》的修订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2015年《目录》共作了73处修改。值得关注的是,《目录》,将北京城市副,单列,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调整为目前“1+4” 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医疗、教育等方面,《目录(2018年版)》均提出明确要求,如东西城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五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不再批准增加三级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等。
,将北京城市副,单列
对制造业、批发业等提出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 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区,北京城市副,,,城区、北京城市副,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
其中,,将北京城市副,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予以支持
据了解,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北京市陆续出台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目录》修订,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
例如,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予以细分支持;对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禁限;在化学纤维制造等7个大类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对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为航空航天、军工和国家重大专项等配套项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时予以支持,不予禁限。
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
,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目录(2018年版)》明确,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例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此外,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并将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服务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考虑到便民服务,对东城区、西城区汽车清洗服务,及,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取消区政府开具证明环节
让企业不再为开证明 “东奔西跑”
在简化相关资质申办和工商登记流程方面,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建筑业资质,在《目录》(2015年版)中,需要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开具生产环节不在,城区,及建筑业非公司主营业务的证明。本次修订后,取消了区政府开具相关证明的环节,不再让企业为开证明东奔西跑。
对,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
,城区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实行禁限
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目录(2018年版)》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维修实行了禁限管理,,城区增加了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禁限管理,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目录》修订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巩固工作成果,根据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目录》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设立幼儿园、游乐厅、网吧、残疾人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管理。
相关链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