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今日起,本市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价格调整后,普通居民用户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
为什么上调气价?
疏导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今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536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8元。
为合理疏导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将上调0.35元。
居民气价怎么调?
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为顺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应对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动对本市的影响,保障本市天然气稳定供应,在2015年,本市经价格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机制规定,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本市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将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
联动公式: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基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1-供销差率),其中供销差率为4.5%。
此次国家发改委上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依照联动公式计算,本市居民各档用气价格调整额度为0.35元每立方米。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气价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后,本市居民用天然气一档气价仍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居民将多花多少?
普通居民每月增3.8元
按照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每户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
对分户自采暖用户,为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的影响,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本市财政按照居民气价调整水平,对居民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对于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涨幅将全部予以补贴。也就是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总的补贴标准将达到每立方米0.73元,相当于与调价前相比并没有涨价。
按90平方米的房子、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此次价格调整后,预计将增支350元。按照现行补贴机制,对此次价格上调部分予以补贴后,用户采暖季实际增支仅为63元。
如何保障低收入家庭?
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居民气价调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启动相关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降低。
北京市民政局将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对特困家庭按机制适时启动临时救助机制,通过现有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整本市,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本市将完善农村煤改气补助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加大对农村“煤改气”用户的补贴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确保不因气价调整增加农村“煤改气”用户负担。
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档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销售价格
一般生活用气
(炊事、生活热水)
壁挂炉采暖用气
农村煤改气
采暖用气
(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50(含)
0-1500(含)
0-2500(含)
2.63
第二档
350-500(含)
1500-2500(含)
2500-3000(含)
2.85
第三档
500以上
2500以上
3000以上
4.25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
2.65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用气类别
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
发电用气
2.39
供暖、制冷用气
2.49
城六区
其他区域
2.25
工商业用气
2.99
城六区
其他区域
2.75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2.12
供居民用气
供非居民用气
2.35
■相关链接
非居民用气按类别下调
在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工商业气价适当多降、发电气价按国家水平平降、其他非居民气价适当少降的方式,差异化下调各类非居民气价,适当优化比价关系。
具体下调幅度为,工商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将下调0.07元,发电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2元,其他非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1元。
价格调整后,预计每年将减轻全市非居民用户负担2.87亿元。其中,工商业用户年减少支出0.99亿元,发电企业年减少支出1.41亿元,供热企业年减少支出0.47亿元。
■晨报提醒
市民应据实际需要购气
北京市发改委提醒,由于阶梯气价执行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年度周期内购买量超过第一档,超过部分的气量价格就将按第二档计费。市民在购气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可以节约不必要的支出。本市各燃气企业将努力提高购气网点服务保障水平,方便市民购气,保证购气、用气需求。
北京晨报记者 王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