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丁亦鑫)北京市发改委7月9日发布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称,7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经过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
附件
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档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销售价格 | ||
一般生活用气 (炊事、生活热水) | 壁挂炉采暖用气 | 农村煤改气 采暖用气 | (元/立方米) | |
第一档 | 0-350(含) | 0-1500(含) | 0-2500(含) | 2.63 |
第二档 | 350-500(含) | 1500-2500(含) | 2500-3000(含) | 2.85 |
第三档 | 500以上 | 2500以上 | 3000以上 | 4.25 |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 | 2.65 |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