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际新闻 > 华人华侨>正文

keyiP2P全面接入征信,监管打击逃废债出重拳

时间:2019-09-06 11:07:15    来源:北国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带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支持在运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指出,征信系统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和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征信机构需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另据新华社报道,不论是在营还是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惩戒措施。

  健全公共信用体系,打击逃废债

  近年来,网贷行业恶意逃废债现象明显,加剧了行业风险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早在2013年,,人民法院就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联合多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限制购买机票、限制乘坐高铁和动车、禁止失信人担任企业法人等措施。

  据新华网报道,2018年10月,首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和百行征信的系统,包括企业借款人信息和个人借款人信息,其中,的一笔逃废债金额达到数千万,共涉及金额约2亿元。

  2018年11月,人民银行征信,又纳入了第二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逾期金额近7000万元。此次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除了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还包括出现网贷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信息。

  多部门对严重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已经紧密展开,随着惩戒措施的推行,失信成本越来越高。

  《通知》的发布意味着,P2P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仍在加大。纳入征信系统的信息不再局限于失信人信息,而是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在此之前,国内已经有不少的头部网贷平台与百行征信进行了数据对接。截至今年7月,百行征信已与976家机构签订了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议,据网贷之家的统计,其中包括了56家的P2P平台。

  作为国内头部网贷平台,人人贷在2018年11月正式与百行征信建立合作关系,并完成了系统搭建和数据对接测试工作。

  2019年1月,人人贷开始向百行征信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全量信用信息。百行征信则对报送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并向人人贷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及相关增值服务。

  通过数据共享,人人贷在助力百行征信完善起数据体系的过程中,也能够借助百行征信进一步强化自身风控模型的数据维度和判断方法,更加有效地促进数据驱动的机器学习技术持续迭代。

  打破多头借贷的“信息孤岛”

  长久以来,多头借贷和恶意逃废债是困扰网贷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借款人同时在多个平台申请借款,借款人与网贷平台、网贷平台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多头共债、坏账风险攀升。

  从长远来看,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将有助于降低网贷平台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进而有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借贷涉及到人群范围很大、也比较特殊,尤其是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维权能力都比较弱。P2P全面纳入征信,对出借人的权益是一种有效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说。

  各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借款人有了相对完整的信用画像,可帮助网贷机构利用大数据,多维度、深层次的对借款客户进行风险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今年6月,央行副行长朱鹤新表示,征信系统已经累计收录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550万次和30万次。根据商业银行反映,征信数据已深度嵌入其风险管理流程中。

  此外,网贷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借款人过去没有贷过款,也没有征信记录。他们通过P2P网贷平台进入到征信体系中,被征信系统接纳之后,将有机会不断扩大自己的融资渠道,通过持续履约守信不断降低自己的融资成本。

  随着中国征信体系不断完善,信用精神、契约精神持续普及,整个营商环境和经济效率都会随之提高。这对于社会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正向价值。

  《通知》还要求,对于当前仍在运营但未来可能会退出的平台,征信机构应该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对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这意味着,即使将来平台不再存续,借贷关系仍然有效,借款人借来的钱仍然要还。这一举措有助于对现有借款人起到威慑作用,可以督促其按时还款,同时也对中小平台的良性退出形成了重要保障。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