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大学经历了职能转变,从最初以教学和研究为主,到逐渐在复杂的商业版图中扮演服务供应商的角色。在这一背景下,全球范围内愈发关注和重视对研究影响力的评价。
3月19日,剑桥大学露西·卡文迪许学院研究员凯特·威廉姆斯(Kate Williams)与伦敦国王学院副校长约翰森·格兰特(Jonathan Grant)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网发文表示,他们在,的研究中整理和分析了英国与澳大利亚两国科研影响力评价的演变过程,以及两国的相关政策是如何相互依赖、协同发展的。他们通过对两国的相关公共政策、报纸评论、学术著作等进行系统分析,将两国的科研影响力评价政策发展归纳为4个阶段。
澳科研影响力评价的起步
研究提出,澳大利亚的科研影响力评价,可以追溯到2001年政府为加强产业与大学之间的联系而作出的政治承诺。这些承诺在2005年正式成形,政府成立了专家顾问小组,为科研质量框架(Research Quality Framework)的建构提供指导。科研质量框架旨在关注研究的质量、影响力及应用。2006年1月,为优化影响力评价方法,澳大利亚政府新成立了研究影响工作小组。该小组建议,评价应当依托基于证据(evidence-based)的、包含定性和定量信息的影响力说明,而不是依托指标型方法(indicator approach);影响力这一因素在分配大学资助时占比至少为10%。
尽管做出了一系列计划,但是科研质量框架的进展随着2007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更迭而停滞。大选后不久,政府便宣布,因为该框架设计欠佳、成本高昂,且评价方法不够完善,将暂停进行。
英国向澳大利亚“取经”
威廉姆斯表示,英国早期对科研影响力评价的兴趣可以从其政策中看出来。1993年的一项政策提倡科学研究应当造福于全社会。但是政府真正就此作出政治承诺是在2006年3月,政府计划要用成本更低、更精简的、基于定量评价方法的体系代替科研评估考核(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因此,一种改进版的评价框架被提出,也就是现在的研究,框架(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该框架包括一项新的战略目标,即研究应当有助于促进经济繁荣、提升国家福祉且推动知识的传播。2009年2月,一项针对全球影响力评价方法的研究提出,澳大利亚的科研质量框架为英国研究,框架提供了极好的基础。
2010年,英国制定了初步的评价方法,采用了澳大利亚科研质量框架中对案例研究方法的使用,并增添了额外的标准。2011年3月,英国确定将影响力纳入研究,框架,在评价中的占比为20%。2013年,154所高等教育机构提交了6975份影响力案例研究。英国研究,框架评委会在2014年对提交的这些研究进行审核评定,并于该年发布了评价结果。
澳影响力评估重新提上日程
尽管2007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中止了科研质量框架的实施,4年后,一项对公共资助研究的综述提议建构学术影响力机制,科研影响力评价再次回到议事日程。2012年,针对公共资助研究效益评估方法的可行性研究展开,同时在几所大学进行了影响力评估的试运行。
2015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对大学实施合作与影响力评估,评估大学研究向经济、社会等效益转换,激励其与产业和终端用户展开更广泛的合作。2017年上半年,澳大利亚政府对此进行了一次试验,评价方法包含度量指标模型、影响力案例研究。这一评价方法计划于2018年在澳大利亚全国实施,这也是对英国研究,框架的创新。
英将继续推进影响力评价
英国在2014年实施了研究,框架之后,在此框架下又推行了一系列影响力评价,并对该评价框架得出了一个关键结论:影响力指标还不够完善。这也进一步肯定了使用说明性案例研究的必要性。
2016年,英国国家学术院主席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等人对研究,框架展开回顾,发现其中关于研究影响力评估的一系列问题。该研究报告建议,要拓宽和深化影响力概念,影响力要素在之后的评价实践中占比应不少于20%。2017年9月,关于改进研究,框架的初步决策发布,其中包括将影响力的占比提升至25%。此外,决策还提出,研究要为产业战略提供支持,这与澳大利亚影响力评价方法中强调商业参与和知识转换异曲同工。
尽管英国在科研影响力评价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政府与研究资助委员会普遍认为,英国的影响力评价是成功的,也表明英国会在未来的政策发展中继续关注影响力评价。
格兰特表示,尽管英国被公认为研究评价领域的,,但是,科研影响力评价的演变在澳大利亚与英国之间存在一个前后反复的过程。每个国家的政策发展都要通过学习国际经验来推进。无论是澳大利亚还是英国,其对科研影响力评价的政治承诺会继续延续,而讨论的核心则将围绕削减成本、影响力度量标准等展开。同时,两国可能会在之后的科研影响力评价政策和流程的制定中继续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