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福建省下发《福建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该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面向在福建省(厦门市除外)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自此,福建成为继厦门、广东(深圳市除外)、上海、北京、深圳、浙江、江苏等省市之后,又一出台备案细则意见稿的地方。
此次福建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社会特别是行业内的广泛关注。对此,国资系供应链金融平台金投手CEO赵中亮表示,各地备案细则意见稿的陆续下发,代表着各地备案节奏越来越紧迫,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更规范发展。
此次福建下发的备案细则意见稿,为当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备案提供了较强操作性的指导。比如,继深圳和上海之后明确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规定;明确了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专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明确了备案平台需提交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等级等等。
此外,为业内所关注的是,此次福建备案细则意见稿还对强化了平台股东的责任:新设机构需提交申请的资料中要求,持有新设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5%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曾持有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股权的,应当提交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通过整改验收等相关证明;平台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承诺,在平台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要提供资金救助,在平台依法进行清算的时候,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赵中亮认为,各地网贷备案细则意见稿的下发,让平台的备案之路变得更加有章可循,给与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备案科学指引, 让平台的备案过程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合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今后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前提。网贷备案细则意见稿将通过具体细则,指导平台顺利完成备案登记,实现最终的合规化运营。
此次福建备案细则意见稿,特意强调了平台股东的责任,能有效增强平台股东对平台的责任感,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平台股东增强责任意识,对平台的合规也将带来促进作用。随着备案的临近,股东责任感的提高以及平台合规的加速,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利好,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带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