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备案要求、备案材料、备案流程和时间安排进行明确规定。至此,网贷行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北、上、广、深4地均已下发了备案登记监管文件,行业合规进程加速。
网利宝CEO赵润龙表示,此次《备案办法意见稿》业界期盼已久,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表现出北京监管机构对行业包容与开放的态度,网利宝将积极拥抱监管新规,恪守金融信息中介定位。围绕《备案办法意见稿》,网利宝将会根据合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以便更好地为出借、融资双方提供更稳健高效的服务平台。
《备案办法意见稿》规定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北京的网贷平台需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未明确提出“存管银行属地化”这一要求。在此之前,深圳、上海的监管文件均明确提出了“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
对于北京网贷平台来说,这份意见稿被不少业内人士解读为足够“宽容”。根据相关数据,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是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到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
赵润龙表示,网利宝在合规的道路上一直不遗余力,努力走在行业前列。“北京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行业的现状和实际情况,更加凸显了监管部门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无论共享机制、申办流程,还是对应监管部门的充分授权,都进行了清晰的指导,对促进行业的健康化、合规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引作用。”
另据了解,北京这份意见稿在备案条件及材料方面进行了细致化要求,充分表达了对投资用户的知情权益保障,同时进一步强化和促进了平台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提升了监管的效率。同时,此次意见稿提出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规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监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应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领域)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市工商局应适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提示风险,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信用信息共享一直是网贷界比较头疼的问题,此条款的提出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