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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北京分公司|315专栏【以案说险】保险中途退保,请您三思而为

时间:2024-03-14 10:23:44    来源:企业供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保险是投保人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在特定条件下获得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或者补偿的一种金融保障方式。

  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可部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不够深刻,当出现经济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时,会先想到用保险退保来解决燃眉之急。殊不知退保决定会给其家庭带来一定损失,消费者有退保意愿一定要三思而为。

  1.退保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损失?

  失去保险保障;

  带来经济损失。

  2.如何规避退保损失?

  当消费者生活出现暂时经济困难,无力缴纳保费,又想继续持有保险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利用宽限期条款:除一年期保险合同以及团体险合同外保险合同会有宽限期条款,自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应缴日60日为宽限期。投保人可在宽限期满前缴纳保费,宽限期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过了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效力将会中止。虽然保单失效后两年内消费者可以办理复效,但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利用保单贷款功能: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的人身保险合同,在保费缴纳后,投保人可凭借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消费者购买的保险合同中贷款比例并不相同,贷款比例会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这个贷款的比例是按照现金价值,而不是消费者所缴纳的保费。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身体情况购买需要的保险保障,避免出现冲动购买保险,后期无力缴纳,只能让保障失效的情况。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不要轻易退保,一定要三思后而为!尽量使用保单本身具有的条款功能规避退保损失,继续持有保单,享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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