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这样一个案例,因“代理退保”实施诈骗,李某被绵阳市盐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处罚金六千元。这个案例值得广大人民关注,引起注意。
按照一般规定,在购买保险产品10天或15天内的“犹豫期”,消费者可以全额退保。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再退保,消费者就会有损失。一些组织或个人打着“可以帮助办理全额退保”的幌子,通过不实宣传、伪造证据、打闹施压等手段非法牟利,严重扰乱保险行业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四川省银保监局联合各相关部门“重拳出击”,打击整治“代理退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下发《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辨别“代理退保”风险,要求保险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开展联合行动,整治违法行为。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我们及时制定了管理自律公约,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省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自去年7月以来,收集完善了382条线索,报警33起,立案调查3起,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客户损失40余万。
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表面上承诺 “全额退保”,实则要求消费者支付20%—50%及以上的高额“手续费”,还有部分机构或个人在消费者退保之后,会截留侵占其退保资金,或诱导其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等以赚取佣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等。因此,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呼吁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者观念,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个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