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增进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民族凝聚力,加强澜湄经济带各国之间友好协作,促进湄公河流域在政治、经济、文化、旅游、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宗旨,继承睦邻友好传统,建造中老两国友谊长存的桥梁,迎接一带一路新发展的大机遇。12月8日,由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政府批准成立,华裔、华人投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组成的老中工行总会,将在金三角经济特区典礼堂举行隆重的新闻发布会。
作为受老挝特区政府及商会监管,并在商会大力推进发展下的老挝东盟期货商品交易所,在商会成立之际,诚挚的与您一同分享这份喜悦。
商会的成立搭建了中老友谊更为坚实的桥梁,商会成立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推广宣传特区发展战略,让湄公河流域国家乃至世界人民了解全新的金三角,城市发展已经替代毒品经济,展示特区风景、人文新风貌,致力提升金三角经济特区的国际影响力。
(2)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诉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3)构筑社会经济秩序,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执行行业自律。
(4)对特种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备案及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与各会员单位签署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责任书。鼓励公平竞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5)商会受金三角经济特区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特许经营证照等。
(6)开展对特区内行业调查研究,发布国际同业发展情况的信息,研究本地区、各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提出建议供企业和政府参考,促进特区国际化、规范化健康发展。
(7)加快金三角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协助特区政府招商引资,商务考察及立项,引入各类,人才,孵化中小企业,拓展区域行业,发展区域经济。
(8)为金三角经济特区基础建设项目进行融资、投资,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平台。
(9)为企业提供经营信息服务、公知教育与职业培训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等。
(10)对各类企业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协调、平衡的过程中,通过谈判、协商、妥协等方式达成的共识,由商会成员共同遵守。
(11)发挥商会的协调作用。在开拓国际、地区市场时,由商会出面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参与联合行动,以发挥集团军的优势。
(12)尊重老挝文化,积极协助政府提升老挝居民收入、生活水平。
(13)组织会员举行慈善活动,对老挝的教育、养老、医疗等机构进行捐助。
老中工商总会的成立将以“特区监管风向标,行业标准新典范”为己任,任重道远,发展吸纳优良企业进驻特区,展示特区发展新面貌。
商会还设置了一系列的组织机构对商会内外制度不断地进行丰富和完善:
商会,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商会设置荣誉会长、荣誉顾问、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若干、顾问若干、理事若干。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报经特区政府批准后方可任职。
每个行业都可以产生多名副会长,多名顾问、理事,形成行业的领导团队、议事模式。 协会下设:专家顾问、专业委员会、会计审计财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投资、融资委员会、协调仲裁委员会,以及各行业协会,期货商品、电子商务、互联网娱乐、旅游酒店、建筑业、地产、现代服务业、投资等等。
商会的一系列举措给商会会员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使得商会会员企业、个人发展更加平稳、安定。正如老商所秉承的发展理念一样,老商所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督成交时间、成交品种、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交易公正。
未来的特区华商企业会在老中工商总会共同携手发展下日趋完善,未来的特区也会在商会各界的大力发展下呈现出更夺目的繁荣景象;在商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下,商会将会承担更多的责任,拥有更多的职能。老商所也会在与商会通力发展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构建特区璀璨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