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年好友和诺臣律师事务所就“保护电影版权”问题在广州天河希尔顿酒店达成合作签约。在大会现场完成签约仪式后,双方就今后合作以及保护电影版权的事情发表各自看法。律所代表人王静称“为电影版权意识竖起法律的盾牌,给今后的影视发展保驾护航,是做为一位合作人和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悉,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1月,在2002年初期被评选为“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涉猎范围包括在商事、民事、刑事、行政以及互联网在内的各个领域。现今,以文化为先,保护电影版权为主,与华南地区各大影视、音乐、文化、传媒等文化类公司达成知识产权保护。诺臣律师事务所曾帮助过许多知名企业及个人完成形形色色的法律纠纷。在法律援助上更是帮助了数以万计的人,走在社会前端,为社会出力。在2010亚运会期间还曾代表律师行业成亚运火炬手传递。
本次广州十年好友影视有限公司与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一起为今后影视方面的版权问题给予,的帮助。在签约现场律所代表人王静称:“自己非常喜欢电影、音乐等文化类的活动,也憎恨剽窃他人智慧的行为,此次与十年好友达成合作。不仅是对自己喜爱的守护,也是让跟多文化创作者能够安心,希望自己所举所措能够让电影在创造的途中减少杂质。让更多优秀的好电影能够顺利面世。”
广州十年好友影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邓伟彬也在现场回称:“今后,诺臣律师事务所将会和十年好友有着更为密切的合作。为所有文化创作的小伙伴制定最公正公平的法律保护,也为双方的契约提供最坚固的法律护盾。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法律的避风港中安心,帮助弱势群体。让他们做到做到“遇事不怕事”敢和剽窃者搏斗的勇气,让创作更为真善美。提供的电影版权保护,能让所有电影传作者的心血不会付诸东流,让奸佞、窃取者无处遁形,为我们电影人建造一方壁垒。“
未来,广州十年好友影视有限公司和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会有更深层次的合作。一起为电影行业的”文化保护”奉献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