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网贷行业翘首期待的全国范围内,P2P网贷行业合规统一标准正式出炉。近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简称《问题清单》)。据悉,本次合规检查定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清单涉及108条。
记者注意到,《通知》强调本次合规检查,关注网贷平台是否严格定义为信息中介、是否存在资金池、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付息,是否为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等十大内容,与监管此前发布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规定的P2P平台的业务红线保持一致。
配合《通知》中列举的十大,检查内容,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主要从六大方面、108条细则对P2P平台做出相关规定,其中第一部分“违反禁止性规定”的31条细则全部指向一个更本质的问题——网贷平台是否定位为信息中介。
判断网贷平台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的依据主要看三个方面:是否有资金池,是否期限错配,以及是否承诺刚性兑付。
关于资金池问题,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明确指出凡是平台存在以下三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自查整改:一、在没有具体项目的情况下先行归集出借人资金;以机构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情形,如借贷资金划转时需先通过机构自由账户归集后再进行进一步划转等情形;通过第三方(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公司员工及其近亲属等)银行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同时,网贷平台不能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指出,“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与网贷机构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在网贷机构上融资,网贷机构未按要求对上述融资行为进行信息披露,或融资行为为违背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将被认定为自融。
合规检查问题清单重申了网贷平台不可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期限错配。需要自查整改:借款人实际借款期限和出借人出借期限不匹配、不对应,包括长期借款被拆分成多个短期借款,或多个短期借款搭配成长期借款;向出借人提供各类定期产品或承诺出借资金可以随时提取,包括在合同协议中约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到期退出的定期产品等情形。
此外,终结刚性兑付已是大势所趋。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强调,平台在官网、APP等对外宣传及相关合同协议中承诺由网贷机构自身保本保息、代偿逾期债权、回购债权等;或在官网、APP等对外宣传及相关合同协议中表示设立风险准备金、备付金、客户质保款等各类客户风险保障机制,将被认定为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需要进行整改。
面对合规检查,在行业头部平台看来,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消息。借贷宝副总裁曾军表示,一直以来借贷宝都是基于网贷“1+3”监管框架的要求开展业务,此前已对照北京148条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进行业务检查和完善,为合规备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108条全国网贷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正式下发后,借贷宝第一时间响应,按照问题清单要求自查,积极迎接监管验收。
不仅如此,曾军强调:“借贷宝是名副其实的信息中介,不搞资金池,从无期限错配,率先打破刚性兑付。”从诞生开始就与常见的、类信用中介平台不同,借贷宝始终坚持信息中介定位,用户自发交易,自担风险,资金在平台上一对一流转,从根本上杜绝了平台性、系统性风险。
此次,108条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的落地,意味着网贷行业的整改验收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业内人士表示,这对于当下“雷潮”不断、动荡不安的网贷行业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有力提振了行业信心,同时,也有助于加速推动网贷平台的合规备案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