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公布了2018年8月的签证公告牌。侨外美国移民关注到,其中,表A即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维持在“2014年8月1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也保持停滞,维持在“2014年10月1日”。
此外,EB-1杰出人才签证类在表A上的排期截止时间也继续维持在2012年1月1日,但在表B中,EB-1杰出人才签证类继续保持无排期状态,意味着如果移民局使用表B,那么EB-1的申请人一旦审批通过,即可以向移民局递交身份转换文件。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8年8月1日起,凡优先日在2014年8月1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EB-5投资人,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侨外美国移民提醒,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8年8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