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移动终端的普及,互联网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三方支付也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业务类别,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宽带、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
一、第三方支付悄然改变生活方式
1月2日,支付宝发布2017年全民账单显示,支付宝用户已达5.2亿,其中,移动支付占比为82%,创下新高。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正悄然巨变:不带钱包出门已成为中国人的新习惯,并成为世界的新时尚。
互联网的渗透,从网络购物到手机支付,从交水电费到买晚餐食材,都能足不出户,在电脑或手机上一键完成。这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各类服务,最开始是零零散散出现在网络平台上,由于其抓住了用户需求,逐渐变得势不可挡,依托网络几乎可以完成所有事情。
第三方支付也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业务类别。支付业务作为传统银行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个业务环节,原本诞生于银行体系内。而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宽带、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同时,移动支付也以多种形式走进人们的视野。移动支付是允许用户使用移动端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活动的一种概括。比如,利用它可以在移动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个人电脑和智能控件工具间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
二、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需快速完善
中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还不够完善,为促进金融基础设施的快速完善,12月27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等通知,央行明确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
当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大都不走银联转接清算,或自行其事、直连银行,如支付宝,或通过接入银行或合法清算机构,实现跨行交易清算。而央行规定: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不过进展较为缓慢,以至于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等通知中声明,自2018年4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
央行一方面要求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另一方面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网联开展清算业务成为必然选择。
货融贷认为,网络支付是互联网普及、电子商务兴起的必然产物,它使得用户在网络上的交易活动更加便捷。在互联网技术成熟发展的今天,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及普及必然会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