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对近期网络媒体发表的《“极草5X”代理商在产品叫停后仍在淘宝销售,被判十倍赔偿》报道进行澄清。
公告称,诉讼事件中的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非青海春天授权代理商,涉事产品亦未经证实是由青海春天生产,报道中涉及的诉讼事件与青海春天无关。青海春天声明:从未授权代理商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本公司产品。
以下为公告原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留意到近期有网络媒体发表《“极草5X”代理商在产品叫停后仍在淘宝销售,被判十倍赔偿》为标题的报道,称有消费者于2016年5月25日,通过淘宝网向我公司代理商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我公司子公司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极草5X冬虫夏草正品纯粉片”一盒,单价为4700元,该消费者以产品砷含量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砷含量限量为由向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起诉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要求赔偿其损失并先后获得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相关报道对广大投资者产生误导,我公司经核实,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一)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非我公司授权代理商,涉事产品未经证实为我公司产品经核查,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2016年8月8日由“北京理想腾飞商贸有限公司”更名为现名,更名后的名称与我公司及我公司控股股东名称高度相仿,仿冒意图明显。无论“北京理想腾飞商贸有限公司”还是“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均非我公司产品授权代理商,也与我公司和各子、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及业务往来。我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从未以4700元/盒的单价进行销售,也无以“极草5X冬虫夏草正品纯粉片”为名称的产品,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销售的涉案产品名称与价格均与我公司产品不符,未经证实是由我公司生产。
(二)我公司从未授权代理商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我公司产品在原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销售期间,除我公司孙公司西藏极草药用资源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开设过官方专卖店外,我公司从未授权代理商通过淘宝网等网络渠道在国内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8-001销售我公司产品。
(三)相关报道涉及诉讼与我公司无关经核查,相关报道涉及诉讼为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分别为原告黄汉中,被告北京春天恩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均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从未收到过与本次诉讼有关的任何法律文书、资料及诉求,涉及产品未经证实是由我公司生产。
三、重要提醒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