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盘中交易分为集合竞价、做市两种,协议转让方式变为收盘后交易;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拟于盘中5个时间点作撮合处理,撮合前5分钟内每12秒刷新行情;盘后的协议转让,申报交易数量要求不得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合格投资者将不能交易任何挂牌公司集合竞价股票……
备受市场关注的新交易制度,正在全国股转公司的安排下,紧锣密鼓地展开测试。不过,新三板一揽子交易制度改革,终以何种形式呈现,仍然有待揭晓。
集合竞价有望闪耀登场
据参与相关测试的券商介绍,目前测试的方案是引入集合竞价申报业务,与做市交易互为补充。该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9:15-11:30和13:00-15:00两个时间段进行限价申报。同时,投资者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值得关注的是,同是集合竞价,基础层和创新层企业还是有区别的。其中,基础层企业股票每个交易日只在收盘前进行1次撮合处理,创新层企业股票则可以进行5次撮合处理。每次撮合成交时,系统会选定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终的成交价格,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都将全部成交。
采取集合竞价交易的股票,申报价格不得超过前收盘价的50%至200%,无前收盘价的股票申报价格不受此限制。而如果是做市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的企业,则将以做市阶段的,终收盘价格计算集合竞价有成交首日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协议转让或扮演“大宗交易”角色
集合竞价闪亮登场,或与做市交易“共舞”,但在测试中,参与的券商发现,协议转让也没有完全退出交易江湖,而是从盘中转至盘后。
按照目前测试的规则,协议转让将在收盘后半个小时内进行,且要求投资者申报交易数量不得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协议转让的价格申报,也是市场各方人士颇为关心的内容。据参与测试的券商介绍,拟议的申报价格不能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高成交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也不能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
据相关券商人士介绍,部分券商的协议转让系统尚待优化,存在价格区间设置缺失、周边嵌套不完善、订单无法正常委托等问题。
市场各方期待改革落地
自12月份以来连续两个周末,新三板均进行了交易系统内部测试。据相关人士介绍,其中12月2日的测试更为全面、系统,而12月9日的测试则主要是券商总部与各营业部进行协调。作为新三板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新三板企业、各投资机构(包括基金公司),虽未能全部参与交易测试,但都在密切关注着相关动态。
大志集团在其研报中表示,纵观近三年以来新三板市场运行情况,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较低,投资者提交的多为小额订单委托。因此,引入竞价后的混合交易制度有利于高效完成交易,同时也可降低交易成本。竞价交易制度由于大量委托直接匹配成交,有利于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不过在交易量较少时,容易形成供求数量的失衡和剧烈的价格波动。
大志集团,执行官凌正先生表示,盼望监管层能够加快落实交易制度改革。更重要的是,希望监管层明确新三板的改革步骤。“交易制度改善是新三板市场改革发展的积极信号。目前大家信心太弱,没有增量资金入场。如果改革预期明确,更有利于市场信心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