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15时,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做客中国政府网,就2016年预算报告有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有网友问:“我来自河南,2015年,我们市盘活了十几亿存量资金。一个地级市就有这么多的存量资金,请问财政部门对盘活全国范围的存量资金是如何部署的?怎么防范做假账、二次沉淀等现象?”
欧文汉:财政存量资金指的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底以来财政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方位盘活各类闲置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执行进度,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允许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四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未按规定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的,部门进行了公开通报,对地方有关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行督查,对不作为的进行问责。总体上看,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明显下降。
2016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加大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力度。稳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