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波涛)11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4大类7个细分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方面,聚焦三个方向:工业现场方向,支持企业打通设备、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不同设备多源异构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业协议的相互转换等;企业应用方向,推动大数据在工业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融合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培育数据驱动的工业发展新模式;,行业方向,在能源、航空、钢铁、汽车、船舶、化工等,行业大数据应用,提升行业专业化和集成化水平,助力制造业提质增效。
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方面,聚焦政务、医疗、环保、扶贫、教育、物流、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创新,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服务质量,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方面,聚焦企事业单位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产品,带动大数据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等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企业集团等各有关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鼓励推荐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在各地方、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