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波涛)工信部近日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降低通信服务质量、虚假宣传等9大违规行为。该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携号转网就是在不变更手机号码的情况下更换运营商移动网络服务。用户入网满120天,与转出方结清电信费用,与转出方没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协议的都可以办理携号转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要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为了保障携号转网服务顺利实施,《规定》明确禁止多项影响携号转网的行为,其中包括:无故拒绝、阻止、拖延、干扰用户的携号转网服务;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通信服务质量;在携号转网服务及相关资费方案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和资费方案;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恶意代客申诉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在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天津、江西、海南、湖北、云南五个省市已经于9月19日提供携号转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