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彭慧)建设“信用京津冀”网站,公示三地行政许可408万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8万条……7月25日,在北京市政府召开的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协同推进大会上,一组数据揭示了自2015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署以来,京津冀三地社会信用体系协同推进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2015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署以来,三地共同签署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和《京津冀地区旅游信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搭建了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共同制定了《关于对京津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失信责任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系列文件。
2019年,三地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3年)》,提出了到2023年京津冀地区信用合作机制全面建成,守信联合激励政策标准体系一体化全面形成。据介绍,目前该方案已经三地省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谈到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任务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用处处长张宇航介绍,三地将从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京津冀社会信用标准化研究、,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建设、雄安新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等方面全面开展区域协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记者了解到,京津冀已成为,个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覆盖的协同共建区域,形成了国内区域标准化协同的新局面。目前,京津冀地区发布的社会信用地方标准数量,高于各省市平均水平,标准覆盖信用基础、信用信息、信用管理、信用服务等全部门类。
在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三地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相继获批成立。大会提出京津冀三地正在研究签署《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标准框架合作协议》,将全面启动三地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等领域的标准协同工作。
通过签署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京津冀信用协同发展由探索阶段步入深入开展新阶段。“信用交通”率先实现协同,将在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发布、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协同监管和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合作。三地交通管理部门已共同起草京津冀省际客运和超限超载领域2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有望于今年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三地还将通过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开启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协同创新引领新航程。阳光保险集团、雄安集团数字城市公司、北京银行、中科院等单位联合启动了“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建设,广泛吸引全球优秀人才,启动信用旅游等一批“信易+”评价模型和机制研究,实现京津冀地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