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商业资讯>正文

四部门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

时间:2019-07-19 15:24:36    来源:首都建设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通知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通知要求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程序。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加强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欣华)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选择需谨慎,谨防诈骗行为!
广告广告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主办单位:北京时代互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西部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