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去年北京地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大指标均出现上涨,其中利用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额更同比去年增长55.2%。来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北京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了如上数据。
缴存方面,缴存额、缴存总额和缴存余额都出现两位数的增长。报告披露,2018年,北京地区新开户单位39042个,实缴单位183219个,净增单位(实缴)24956个;新开户职工95.7万人,实缴职工778.87万人,净增职工(实缴)46.64万人;缴存额1980.1亿元,同比增长15.7%。2018年年末,缴存总额13096.37亿元,同比增长17.8%;缴存余额4244.08亿元,同比增长14.1%。
同时,去年370.1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55.39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8.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1.8%。
备受关注的贷款方面,2018年,北京地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0738笔、831.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6%、55.2%。报告也透露,2018年,公积金通过贷款支持职工购房681.37万平方米。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9%,比上年同期增加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约2063379.01万元。
也是在去年,公积金新政发布,调整个贷政策。这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从职工贷款笔数能看出来,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8.8%,90至144(含)平方米占28.2%,144平方米以上占3%;购买新房占18.9%(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2.1%),购买二手房占81.1%。这也意味着,公积金有效地帮助了一批刚需族购房,有助于做到“房住不炒”。
记者还获悉,2018年,管理,受理职工维护缴存权益投诉案件4295件,结案3872件,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5758.83万元。对16个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违法行为共给予行政处罚17万元。对于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546个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积金业务办理水平也在去年大幅提升。住房公积金涉及的40个公共服务事项,除3个特殊事项外,其余37个事项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和网上办理。其中,8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7个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结;16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类事项,6个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