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邵蓝洁)3月29日,为调查目前市场销售的净化器产品质量状况,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息,北京消费者协会对市场上销售的40种空气净化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共涉及40个品牌的空气净化器样品,所选择的样品多为销量高的产品,售价为569-9990元。
比较试验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样品的安全、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此外,比较试验中还设计了30立方米的实际房间对样品的实际使用性能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测试结果显示,部分样品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实测值达不到明示值,部分样品没有明示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不具有去除甲醛功能。本次比较试验全部样品均对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进行测试,结果仅供参考。部分样品噪声的实测值高于明示值。
洁净空气量(CADR)指单位时间通过净化器过滤后,输出的洁净空气总量,单位是m3/h,即1小时产生洁净空气的体积,包含颗粒物CADR和甲醛CADR,主要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率,数值越高越好。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规定:净化器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空气净化器的噪声指标是指机器达到,洁净空气量值时,对应产生的声量。新国标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规定,当CADR≤150m3/h时,机器噪音应≤55分贝;当150<cadr≤300m3 h时,机器噪音应≤61分贝;当300450m3/h时,机器噪音应≤70分贝。一般来讲,净化能力越强,相对的噪音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