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A股市场的任性停牌现象,证监会在11月6日晚间发文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明确了停复牌基本原则,政策内容相比以往再次收紧。
证监会提出,证券交易所应当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的期限,明确各类型重大事项停牌的最长期限。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原则上应当强制其股票复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
西北大学金融系主任王满仓介绍,“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不停牌”是第一次出现,按照现行惯例,上市公司出现破产重整的,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往往会报请停牌。
此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三项上市公司停复牌基本原则,包括审慎停牌原则、分阶段披露原则和严格保密原则。有券商人士认为,这相当于对原有停复牌规则进行补充,具体还要看交易所公布的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
外界普遍认为,指导意见赋予交易所强制停牌、拒绝停牌申请等权利,就是要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拔掉停牌“钉子户”,对于任性停牌形成警示。一时间,A股中长期停牌的个股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华商报记者查询Wind资讯发现,截至11月7日,两市共有63家公司处于停牌状态。按照交易日计算,有29只个股累计停牌超过30天(即一个月以上),其中24只个股累计停牌超过了90天(即三个月以上)。停牌原因主要为“重大资产重组”和“重大事项”两类。
而追究这些企业背后的停牌原因,*ST新亿是由于破产重整出现变数;深深房A则是由于恒大借壳;沙钢股份涉及高溢价收购资产;信威集团重组没有进展;中天金融重大资产收购未完成。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司在停牌以前股价出现大跌,停牌期间定期发布的公告缺乏实质进展,有的已引来交易所多次询问。
“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正,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实控人变化等企业变故的停牌是有必要的。”本地投行人士哈立新认为,但市场中存在以“重大事项”或“资产重组”为说辞的“忽悠式”停牌,有的影响了正常交易,还有的实为涉及股权质押等而为了逃避利空。
哈立新表示,监管部门应关注报请停牌的真实原因,在执行上避免一刀切。 华商报记者 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