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卓已光 陈重
犯罪嫌疑人高某明知交警在执行查酒驾公务的情况下,仍不顾交警拦阻,故意采用加速碰撞等方法逃离现场逃避。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高某,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驾检查犯罪嫌疑人高某于2018年7月8日凌晨1时25分许,驾驶租来的小车沿台江区五一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五一群众路路口左转弯导向车道附近时,遇到按照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江大队工作部署而在此设卡查纠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章行为的民警等人,犯罪嫌疑人高某为了逃避检查立即急速倒车,倒车过程中碰撞到出租车,致该车车头损毁(经维修其维修费4360元)后仍继续倒车,又加速往前行驶入左转弯导向车道,在福州市交警支队台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该车道上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仍加大油门、撞开反光锥并驶离现场。福州市交警支队台江交警大队多名民警及时躲避,才不至于被撞伤。犯罪嫌疑人于2018年7月10日被传唤到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