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凌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小米成为CDR试点的首单申请企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独角兽。小米上个月提交了港股IPO申请,所以该公司将在内地和香港实现同时上市。两份招股书的相同之处是,都通过数据强调了小米的互联网基因。据接近小米IPO项目的中介人士称,目前投资人尤其是基石投资者“入围”竞争激烈,给出的估值普遍在750亿到800亿美元之间,已经有一批机构给出超过800亿美元的估值,不过目前尚未敲定任何基石投资者。
明确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
存托凭证(CDR)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协议明确存托凭证所代表权益和各方权利义务。
根据CDR相关政策规定,尚未在境外上市试点企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小米在CDR招股书中表示,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F轮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融资,融资估值均不低于200亿元,符合证监会对尚未境外上市的创新试点企业的相关规定。
数据显示,小米此次CDR发行前总股本约为20.94亿股,本次拟发行B类普通股股票,存托机构取得此部分股份的所有权后经由承销商向社会公众发行CDR,最终CDR数量以证监会核准发行为准。
据了解,就本次存托凭证发行涉及的存托协议,公司正与存托人协商拟定。不过,小米表示,本次发行后,存托人可作为小米的登记股东,享受B类普通股东权利,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间接享有公司B类普通股东权益。
小米具体介绍称,B类普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具体来看,在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中,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宣布以任何货币分派股息,但所派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数额。同时,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时,股东大会投票时,B类普通股每股享有1份投票权。另外,B类普通股东享有参与财产分配的权利。如果公司清算解散时可向股东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已缴股本,那么这些资产的分配方式为尽可能按照开始清算解散时各股东所持的已缴及应缴股份比例分担亏损。如果公司清算解散时可向股东分配的资产足以偿还全部已缴股本,那么偿还后的余额可按照开始清算解散时各股东所持的已缴股份比例向股东分派。
此外,为保障存托凭证持有人能够实际享有上述存托人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的相关股东权利,小米表示,公司就本次存托凭证发行涉及的存托协议中将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将通过存托人行使基础证券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现金分红、股份分红及其他财产分配,行使配股权,行使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CDR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的金融相关业务均已重组至小米金融,基于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小米拟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招股书显示,为规范小米金融未来与小米之间的交易,两者就未来2018-2020年的交易限额进行了约定。
继续加强全球扩张
北京商报记者比较了小米CDR和IPO两份招股书的内容,募集资金的用途基本一致,,不同的是CDR增加了全球扩张的投入比例。
CDR招股书显示,小米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核心自主产品拟投入资金占比30%;扩大并加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拟投入资金占比30%;全球扩张拟投入资金占比40%。
关于IPO募集资金,小米计划将30%用于研发及开发智能手机、电视、笔记本电脑、人工智能音响等核心产品;30%用于扩大投资及强化生活消费品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链;30%用于全球扩展;10%用作一般营运用途。
也就是说,小米一般营运用途的资金投入全部算在了IPO中,CDR全球扩张投入增加了10%。据了解,除了国内市场,小米的海外市场正在迅速扩张,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的产品销往74个国家和地区,国际收入(尤其是印度)占比大幅增长。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中国内地以外地区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13.4%和28%。
小米CDR申请表透露了今年一季度的业绩情况,前3个月,小米的营业收入达到了334亿元,净利润亏损了70亿,这是由于港交所对于优先股权益的计算规则所致,并非实际亏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亿元。这符合小米近几年一贯的发展趋势。小米的总收入由2015年的668亿元增至2016年的684亿元,再增至2017年的1146亿元。与此同时,2015年到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81亿元、5.53亿元、-438.2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48亿元、2.33亿元和39.4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小米经营利润为122.1亿元,这一数据仅在港股招股书里被披露,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此次小米CDR招股书第334页详细介绍了这53.6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港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是扣除了前述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股份支付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等的影响,小米2017年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
此外,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在营业成本核算方面存在差异。港股披露小米2017年营业成本为994.7亿元,毛利率为13.2%,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小米营业成本为964.8亿元,毛利率为15.8%。
“铁人三项”商业模式
小米究竟是一家硬件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外界争议不小。小米在CDR招股书再次强调了自己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硬件+新零售+互联网服务:产品紧贴硬件成本定价,通过线上线下零售渠道将产品交付到用户手中,持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同时,小米也通过一系列数据表达了自己成为互联网企业的决心。从招股书来看,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互联网服务收入为32.31亿元,毛利21.19亿元,毛利率达到了65.58%,毛利占比达到40%,已经超过了智能手机,互联网服务成为重要获利来源。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互联网服务收入分别为32.39亿元、65.37亿元、98.96亿元和32.31亿元,毛利分别为20.99亿元、42.85亿元、63.44亿元和21.1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的互联网收入和毛利两项数据都约等于2017年全年相应数据的1/3。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互联网服务收入和毛利占主营业务的比例,从2017年的8.65%和34.75%,分别增长到2018年第一季度的9.43%和40.18%。互联网服务比重不断增加。此外,在不久前“互联网女皇”发布的2018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小米以750亿美金的估值,在全球20大互联网公司中位列第14名。
从用户数据来看,截至2018年3月,MIUI月活跃用户超过了1.9亿,用户每天使用小米手机的平均时间约4.5小时。CDR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的小米IoT和生活消费产品收入分别为86.91亿元、124.15亿元、234.48亿元和76.97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达到了2017年全年的32.8%。2018年第一季度,以及连接设备数量统计,小米在全球消费物联网市场中占比1.9%,亚马逊为1.2%。
硬件方面,招股书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同比下滑2.9%的情况下,小米手机出货量达到2800万台,同比增长87.8%。不过,智能手机在小米总收入中的占比在逐年下降,2015年为80.4%,2016年为71.26%,2017年为70.28%,2018年一季度为67.53%。
雷军曾在上市前表态,整体硬件业务的综合税后净利率不超过5%。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表态除了对内统一思想,对外争取用户信任之外,雷军最重要的潜台词就是,小米和苹果不同,放弃了日后争取硬件高毛利的这条路。小米的模式不单纯靠硬件获取主要利润,而是通过控制硬件利润带来的性价比来迅速积累、扩大用户基数,带来高活跃度、高转化和持续高留存率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如此,小米估值参考对象更靠近亚马逊等公司,而非苹果。
财经人士认为,小米作为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两地的估值即使出现一定程度的差异,也不会长期保持很大的差异,所以这也会变向推高小米在港股的估值。
北京商报记者 石飞月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