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对购房者影响不大。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政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今年起,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从原来的一年一度调整变为一年两次调整。昨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东莞市2018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一次调整。调整后东莞有17镇街被列入一类价格标准,占比过半。新标准自今年3月1日至8月30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一类标准镇街增加4个
新标准是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2017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将东莞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
根据《通知》,一类镇街标准由原来的13个变为17个,石排、松山湖、沙田、万江、樟木头5镇街新进入一类标准镇街;而清溪镇则由原来的一类标准镇街进入二类标准镇街。从目前市场签约价格来看,石排、万江、沙田、樟木头等镇街由于别墅等高端住宅产品集中签约拉高镇街房价,松山湖则是人才公寓签约减少,签约价格恢复至正常水平,因此在调整后进入一类标准镇街。清溪镇则是遇到深圳客退潮,房价理性下滑,不少楼盘定价在1.7万元/平方米左右,因此从一类标准镇街回落至二类标准镇街。值得注意的是,三类标准镇街由13个镇街变为5个镇街,说明目前东莞大部分镇街签约价格仍然较高。
东莞市统计局日前公布的3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情况也显示,在全市33个镇街(含松山湖高新区)中,销售均价超过20000元/平方米的有凤岗、莞城、塘厦、南城、东城5个镇街;销售均价在15000~20000元/平方米的有15个镇街;销售均价在1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有10个镇街。
影响:
价格调整小,购房者不必恐慌
与之前相比,调整后一类价格标准从原来的22723元(含)/平方米调整为低于22792元(含)/平方米,略增69元, 这也意味着属于一类价格标准镇街的住房,成交价格在22792元(含)/平方米以下的仍属于普通住房,以上的才属于豪宅,开发商才需要缴纳“豪宅税”;二类价格标准由原来的低于17361元(含)/平方米调整为低于17073元(含)/平方米;三类价格标准由原来的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调整为14142元(含)/平方米,价差不大。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目前的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对于普通购房者缴纳契税不再有影响,购房者不必惊慌。
据介绍,目前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业内人士介绍,过半镇街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住房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减少,对开发商能起到一定的减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