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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帮堂解读:互联网资管新规发布 五大要点需知道

时间:2018-04-08 14:00:02    来源:比特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从4月3日下午开始持续在微信朋友圈刷屏的互联网资管新规引发各方关注,甚至有用户通过邦帮堂客服咨询相关问题。对此,邦帮堂小编及时对互联网资管新规进行研读并列出分析要点,帮助广大用户更好地理解监管用意和网贷行业发展趋势。

  先介绍一下事情的背景:3月28日,,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保险、券商、基金、信托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与此同时,《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9号文”),则对非持牌的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明确要求,而此文件的发文日期同样是3月28日,只是在4月3日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各处。

  那么,监管部门同一日连出两大文件,对网贷行业备案影响几何?网贷平台今后的发展走向又将如何?邦帮堂小编从“29号文”中梳理了以下几大要点供各位出借人了解:

  要点一:想通过互联网销售资管产品,必须持有金融牌照

  “29号文”中明确规定:“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管业务牌照或资管产品代销牌照。”

  非持牌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更多、隐蔽性更强。如果不对其进行约束,资管乱象便得不到根治。而监管部门想要真正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就必须一手抓正规金融机构,一手抓非持牌机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不留死角和空白点,降低风险隐患。

  要点二:叫停违法业务,“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前压缩至零”

  如果平台存在要点一提到的违法业务,请即刻叫停:“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或销售资管产品的,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前压缩至零。”

  要点三:没有牌照,还继续销售资管产品,是违法的

  时下,互联网资管业务尤其是定向委托、收益权转让等被不少互金平台视为“创新”业务存在,然“29号文”中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各种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这条规定,对于那些有此类业务的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重磅,后续都面临重大整改。

  要点四:代销、引流交易场所资管产品也不可以

  2017年监管层就禁止平台借道金交所做类资管产品了。这次继续强调和深化,而且要求更明确,就是提供倒流也不行: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

  要点五:剥离业务也逃不过验收

  网贷平台将资管业务和网贷业务分离后,剥离出去的实体也要一起验收,不合格的话,平台同样无法通过备案:“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承接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这就意味着通过设立新的实体,将违规业务剥离出去,以便让网贷平台主体通过备案的方法也是不可行的。

  邦帮堂小结:

  邦帮堂小编认为,“29号文”对大量的互联网平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及地方金融交易,带来的影响十分巨大,后期能够取得资管产品代销资格者,还有机会可以继续代销相关产品,反之则势必被拒之门外,至于发行资管产品,更是想都不要再想了。

  从用户角度来看,“29号文”体现了“金融监管要长牙齿”的严监管、强监管精神,有利于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广大出借用户来说着实是一件好事。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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