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三八妇女节”以外,今年3月1日起,陕西省的女职工将新增一项“福利”政策。
善林金融从媒体处得知,《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于3月正式施行,为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提供特别劳动保护。
这一规定,增加了一个新的假期——“痛经假”。根据这一假期的详细说明,善林金融了解到,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面向所有女性职工的福利政策,相比1990年陕西省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取消了“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的限制,更增添了普适性。
听到这一消息,媒体不无褒奖的表示:我们将迎来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陕西的女职工们以后可以休“痛经假”了。
不仅如此,善林金融注意到,此次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很多变化,还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该规定更是明确要求,在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有劳动定额的,减轻相应的劳动量;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尊重、和谐、包容的法治社会,更崇尚人文关怀。”善林金融认为,《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彰显了这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