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商业资讯>正文

康瑞德大药房等45家药店违规销售药品

时间:2017-09-12 17:53:43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郭秀娟)9月11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店诊所及化妆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有效防控风险,整治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等要求,2017年8月14日至30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对沈阳、鞍山、辽阳等7个地区45家零售药店飞行检查,结果显示包括沈阳市康瑞德大药房、沈阳市金建康大药房在内的45家零售药店均存在违规销售问题。

  《公告》显示,沈阳市康瑞德大药房存在部分药品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票据问题;东北大药房民航店存在冷藏柜内胰岛素与中药材、中药饮片混放;部分药品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票据问题;沈阳市金建康大药房存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按要求登记;部分药品计算机系统显示库存批号、数量与实际不一致;部分药品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票据问题。

  零售药店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展开集中整治。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家食药监总局8月份发布《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称,要在2017年9月下旬-11月中旬,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检查,并适时对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

  整治重点包括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等在内的10种违规现象。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药店、诊所完成自查后,各级食药监部门检查发现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涉事药店撤销GSP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