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由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在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同指导下,发起主办的第三期前海数据经济大讲堂在线上成功举办。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的官方视频平台及新浪、央视频等媒体平台均进行了全网在线直播,受到政府、业界、学界的多方瞩目。
本期大讲堂活动围绕“人与数据”为主题,探讨人在数据产生、处理和使用全过程中的关系与作用。大讲堂围绕近期热点议题,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以及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嘉宾们通过理性思考数字时代人与数据的新关系,进一步去探讨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新可能。
本期大讲堂活动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执行副院长、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博辉教授主持,邀请到了世界银行原首席技术官、国际数据管理协会中国分会理事胡本立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史密夫斐尔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CIBEL)中心联席主任、清华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联合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王衡教授进行话题分享,可谓是一场内涵极为丰富的观点交流。
胡本立先生以《对“人与数据”底层科学过程的理解》为题,阐述了对人和数据的见解。胡本立先生首先通过引用费曼的发言来阐述该议题的由来,表达出现在传统数据管理的瓶颈,没有将人与数据一起考虑和理解的担忧。随后,他介绍了数据产生、处理和使用的循环过程,指出数据是物理信号,人与数据在三个世界里来回、反复、循环产生互动关系,包括客观世界、脑中的概念世界以及表示世界。这些数据不是线性的,而是循环的,数据也不只是数字或数字化的。他认为机会和问题是人类自己制造的,人类产生了数据,数据对人也有反作用。人在与数据互动和循环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各项技术的核心是数据治理,而数据治理的核心则是伦理。紧接着,胡本立先生也分析了有关数据的法律法规,比如《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他表示法律法规本身就是“数据”的一种,制定的过程也是“人与数据”的过程。,,胡本立先生期待着“人与数据”在理论上和落地实践中能有个更好的讨论框架的出现。
王衡教授分享了《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解读。首先他从定义上,给“数字经济”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像涉及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等。随后,他提出《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涵盖数字贸易的多边协定,是对WTO电子商务谈判进行的补充。影响着数字时代贸易的各方面,以及数字经济面临的新问题和领域。他认为值得注意的热点问题有:第一,商业与贸易便利化,像电子发票、电子支付这样运用技术促进贸易现象的日益兴起。第二,数据问题,如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将计算设施本地化作为开展业务的前提。第三,数字身份,需要促进数字身份的通用标准和最佳实践框架,包括身份保护、安全标准。第四,新兴趋势与技术,如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人工智能技术,以此逐步促进数字市场的公平竞争。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也成为热点话题。临近尾声,两位嘉宾与主持人张博辉教授一道,就观众热烈积极的提问进行了回答与交流。数字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而今全球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中国数字经济正在展示出蓬勃的生命力,数字经济正在改变各个行业的商业模式。人与数据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不断循环往复,因为人在产生大量数据的同时实际上也有意识和无意识地在被数据所影响。在这样的数字时代,如何实现人与数据的自由关系?本期活动可谓是恰逢其时,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股东、管理层和数据运营和技术人士等都具备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前海数据经济大讲堂已进行到第三期,这是一个系列化的学术活动,是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在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同指导下发起主办的公开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国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战略,以数据产权、数据隐私、数据交易、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运营等前沿课题为核心,联合数据经济领域学术、政策和业界力量组织开展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率先打造国内,面向数据要素市场规划与建设的学术平台,依托前海政策制度和产业创新优势,建立数据要素市场研究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