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阵紧张,交巡警笑了,送上小礼物,为他们的行为点赞
12月1日,一辆灰色的长安SUV正在南滨路上正常行驶。经过人行横道时,见有行人通行,司机杨羽牧主动停车礼让行人,结果却被执勤的交巡警拦了下来……
交巡警拦车,司机吓了一跳
“您好,请您出示一下驾照和行驶证。”昨日,家住大渡口的杨羽牧到南滨路办事。眼瞅着目的地就要到了,她却被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的民警张国良拦了下来。
“您好,我刚刚没有闯红灯呀。”面对张国良的问询,杨羽牧有些蒙。
“你再想想?刚刚是不是礼让行人了?”
“是呀,我有停车呀。”
“那就对了,我是重庆交巡警,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快到了,感谢您刚刚的行为。文明出行,我们给你点个赞。这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个小礼物。”张国良笑了。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要被罚款了呢。”杨羽牧紧张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昨日,正在执勤的张国良是在一处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做调查,对主动礼让行人的司机进行奖励。听完了张国良的解释,杨羽牧表示,礼让行人是一种良好的品德,守规则才能保安全。
“今年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守规则才能除隐患,无隐患才能保安全,安全出行是驾驶员对家人,的关爱,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您的出行平安是我们,的心愿。”张国良表示。
现场“送礼”,市民给交巡警点赞
11月30日下午,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解放碑大队的民警徐碧正在临江门附近的路面执勤,为主动礼让行人的司机“送礼”。
路过该路口的市民胡女士表示,这个人行横道附近就是重医附二院,经常会有人抱着小孩过马路。“原来总是有人会抢,现在情况好多了,经常看到司机让行人先走。这就是社会的正能量!”
徐碧执勤期间,平均每4分钟就会有行人经人行横道穿越马路,过往的司机都能够主动礼让行人。
“礼让行人本就是我们驾驶员应该做的。”被徐碧拦下来时,驾驶员邹勇还嘀咕着,自己没犯错误呀,交巡警干吗拦自己呀?“你没错,我就是看见你礼让行人了,做得好!”听到徐碧这样说,邹勇也笑了。
“我们开车的也要走路,礼让行人就是礼让自己。”邹勇接过徐碧递来的小礼物,认真地说。“给遵纪守法的好司机赠送礼品的做法,获得了围观市民们的一致点赞,我们也很欣慰。”徐碧说,“礼物很小,是一个长安的小车模或雨伞。不值钱,但意义很大。对守法行为要表彰,对违法行为要处罚,交通才能更顺畅,生活才能更美好。”
交通安全小知识
任何情况下车辆都必须让行人
在任何情况下,当机动车遇到斑马线的时候,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斑马线上没有行人在通行。如果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行,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机动车让行的最基础原则为:行人行走方向前方相邻两车道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
没有灯控时须预判行走轨迹
如果途经没有灯控的斑马线,且遇到行人通行或正走向斑马线,驾驶员可以套用前面所说的通用规则。预判行人行走轨迹,在行人行走方向的前方两个车道内,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行人行走的方向换一下同样适用。同时,该做法也适用于斑马线两端都有行人通行的情况。
如果该处路口没有灯控信号或信号灯显示车辆可通行,同时行人已经通过机动车所在的车道,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该车道内的机动车行驶对行人没有妨碍,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过人行横道。
如果行人让车,该怎么办?
根据路权原则,斑马线的路权属于行人,如果行人示意车辆先行,车辆仍应该让行人通行,但行人坚持让车辆先行,那么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
在实际执法中,交巡警将依据相关视频证据进行执法,不会采用单一的证据图片而认定违法行为的。不能让大家相互礼让的好风尚被抹杀。
“闯红灯”,行人通行优先
如果斑马线上信号灯由绿灯变为红灯,行人未完全通过斑马线,而车行道信号灯已变为绿灯,驾驶员应当如何处置呢?
这种情况同样应该按照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总体原则,以行人通行为优先。当信号灯红灯亮时,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在二次过街设施处等候斑马线绿灯再次亮起。车辆仍应套用“礼让斑马线”基础原则,在斑马线前等候行人通行,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再通行。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曲鸿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