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霍雪飞 通讯员 孙智博)为吸引眼球,3名男子竟在派出所门前跳舞,并拍成视频传至某网络平台,引发大量网民围观。目前,3名男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这段视频时长16秒,从中可清楚地看出拍摄地点位于阳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大连街派出所门前。视频中,两名男子一边嬉笑,一边舞动身体。
前几天,大连街派出所民警在网上发现这段视频。阳泉开发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次日,民警将3名涉事青年进行传唤。经询问,3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事发当日,杨某、刘某和张某斌3人在大连街派出所楼下等人,因酒后起意,杨某和张某斌在派出所门前跳起了舞,刘某则在拍摄后将视频上传到抖音,并起名为“派出所摇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3名男子对其在社交网络上挑战警察权威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表示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寻衅滋事,杨某、张某斌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