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还打民警 获刑9个月
本报讯(记者孙莹)一名醉汉大晚上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走,民警为了他的安全,劝他离开。对方自称是外星人,不仅不听劝,还推搡殴打民警。记者今日获悉,男子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诉至西城法院。因邢某患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11月13日晚,天桥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指挥室命令,说通过监控视频发现珠市口西大街南侧的机动车道内有一名男子,容易发生危险,让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还真有一个男子正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民警上前问对方为什么站在机动车道里,男子说不知道,民警又问他叫什么名字,对方竟然说自己是外星人。
当时,民警闻到男子满嘴酒气,担心醉汉会有危险,便劝他去旁边的便道上走。男子不听劝,民警和保安只好拉着他的手往便道走。男子一边挣脱,一边推搡民警,还一拳打在民警胸口。因这一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民警表明身份对男子进行了口头传唤。男子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证,随后一把夺过证件扔在旁边的绿化带里。最终,醉汉被传唤到派出所。
经调查,殴打民警的男子姓邢,42岁。其家人反映,邢某曾患精神分裂症,申请为他做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邢某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但尚未达到丧失程度,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邢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犯罪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