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祖薇)10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官网上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2028年立法工作规划》中获悉,总局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的立法进程,10年内完成制定工作。
该规划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立法规划,并综合有关方面意见,总局计划在未来5年至10年内完成法律1项,行政法规12项,以及部门规章24项的制定、修订工作。
该规划提到,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的立法进程,10年内完成制定工作。
在行政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中,包括10年内完成《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国际合作促进条例》《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等。
5年规划则包括5年内完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的修订,以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条例》《国家应急广播条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