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玻璃滑道监管有待升级
近年来,国内各大景点纷纷修建的玻璃滑道成为揽客新手段,然而,频频出现的因玻璃滑道质量问题和运营监管不力导致的游客伤亡事故,给这一新兴娱乐设施蒙上阴影。2019年5月1日,游客在四川成都太平镇游乐场“孩子的院子”冲出滑梯防护设施,事故造成2人死亡12人受伤。6月1日,安徽合肥蓝山湾木艺小镇景区,三人在乘坐玻璃漂流船时,眼部、胳膊、头部受到不同程度撞伤。6月5日,广西平南县佛子旅游风景区,由于下滑速度过快,游客撞破玻璃滑道护栏。事故导致1人身亡,6人受伤。2017年、2018年也曾发生类似伤亡事故。
北青报记者发现,兴建玻璃桥、玻璃滑道、玻璃漂流等类似娱乐设施的景点存在于国内,景点、农家乐等地。有从业者介绍,目前全国的水滑道有100多条,而玻璃滑道则可能有500到1000条,相比索道、缆车等项目,玻璃滑道的建设投资门槛低,审批难度低,并且投资回本快,因此景区普遍愿意投入。
究其原因,项目参与者没有准入门槛、缺乏建造标准、完工后无需审批验收,个中环节的缺失致使网红景点的安全难获保障。玻璃滑道生产经营者和特种设备领域专家呼吁,应针对该设备尽早推出完善的审批、监管流程以及可执行的行业标准。
隐患一 滑道建设存在设计缺陷
玻璃滑道项目建设者通常将事故责任归咎为景区管理不善,但专业人士却有不同意见。北京旅游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申海恩指出,滑道的设计缺陷也是事故发生不能回避的原因之一。
他解释,从外观来看,这些滑道都是沿着山势盘旋而下,弯多、复杂。游客在滑行过程中视线被不断遮挡,后面的游客看不到前面发生的情况。另外,其角度和坡度设计也不匹配滑道实际的高度落差。
这一说法得到了滑道建设者的认可,一位滑道建设公司负责人表示,不少滑道的建设都存在设计缺陷。短距离的弯道并不能有效分解巨大高度落差所产生的滑行速度,一旦雨天沾水或发生其他状况,有就可能发生意外。
隐患二 施工单位不具备专业资质
诸如玻璃滑道、玻璃漂流等景区投入运营的这些专业大型娱乐设施是否应有相关资质保证他们的专业性?
北青报记者查询今年6月曾发生事故的广西平南县佛子旅游风景区出事滑道的建设方信息——河南沃星园林栈道工程有限公司。其公司简介中自称主营项目包括景区玻璃吊桥、玻璃栈道工程、玻璃滑道工程、栈道工程、栈道设施设计,但该公司工商信息登记的主营业务中,并无与从事滑道建设相关的明确信息。
曾有从业者向媒体透露,玻璃滑道近几年刚刚兴起,投资建设团队多是半路出家,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在复杂的山地地形中,在气候干燥处把滑道坡度设计得较陡,潮湿处放缓坡度,全靠经验判断,没有数据支撑”。此外,在项目运营中,很多运营管理者疏忽大意,游客一多时就不检查了。
隐患三 监管单位主体模糊
大型娱乐设施作为特种设备,其建造需要专门的报备和审批手续,但玻璃滑道还处于模糊地带。
安徽合肥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玻璃滑道并不在其监管目录名下。在一份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特别提到,“水滑梯和峡谷漂流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大型游乐设施的范围,不纳入大型游乐设施实施监管”。
而安监主管部门肥东县应急管理局表示,安监部门只承担游乐园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后处理,事先的干预不归他们负责。至于游乐设施,他们也不清楚应该归谁管。肥东县文旅局副局长童国强坦言,对于新型游乐设施,目前上位政策和技术标准都尚不明确,行业管理存在一定难度。
业内声音
玻璃滑道标准 需及时制定
面对招标、施工、运营等多个环节,建设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上海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姚昆遗认为,鼓励发展旅游业并不意味着安全要被放在第二位。“对于存在不安全因素,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该把它们卡住,把它们列入负面清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31日,第五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大型游乐设施分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台州召开。会上,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专家就“玻璃水滑道”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细致询问和讨论,并对是否纳入监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于“玻璃水滑道”是否纳入监管,以及现有“玻璃水滑道”的处置办法,还将进一步进行调研和商讨。此外,8月31日,玻璃水滑道标准启动会暨CSTM玻璃水滑道用夹层玻璃及安全性能评价示范项目启动会在河南洛阳召开,各方希望玻璃水滑道的标准制定能够早点开始启动。
滑道从业者透露,事实上,因为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行业标准,他们也面临着申报审批的麻烦。站在滑道建设者角度考虑,他们并非有意逃避审批和检查,如果政府能够出台明确的准入资质和行业标准,也会促进行业发展。
文/本报记者 熊颖琪 统筹/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