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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客房偷拍不雅照敲诈酒店500万 被判5年

时间:2019-10-17 15:15:06    来源:长沙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长沙晚报10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王蔡雨)长沙男子李某龙在高档酒店安装针孔摄像头,拍摄客人不雅视频,以此威胁酒店打款500万元。今日,记者从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敲诈勒索罪,李某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5万元。

  今年3月28日,雨花区某知名酒店收到3份快递。快递内装有一封敲诈信和数张不雅视频截图的打印照片,对方要求酒店方往指定的10个游戏账户充值500万元,否则就将酒店客人的不雅视频发在网上。

  接到勒索信后的第二天,酒店方便向公安机关报警。

  警方查明,2018年10月,李某龙曾入住该酒店6218号房间,将一个微型针孔摄像头偷偷装在电视柜下方,但由于该酒店的WIFI是实名制登录,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他只能放弃。时隔一周后,李某龙再次携带偷拍设备进入该酒店6218号房间,重新安装了偷拍设备,并加装了一个无线发射器。

  今年1月,酒店的管理人员发现6218号房间内被人偷装了微型针孔摄像头,随即拆除。而此时,李某龙已经通过该摄像头偷拍了数段酒店客人的视频,并进行了保存。

  今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龙落网。民警介绍,李某龙今年30岁,家住雨花区,他沉湎于网络赌博,输了不少钱,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在高档酒店安装摄像头偷拍客人的隐私。

  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龙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最终,雨花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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