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10日电(记者李倩薇)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危植物,是我国一级保护植物,被称为“植物大熊猫”。近日,四川省近年来,的一起红豆杉盗伐案宣判,14人因在四川省丹巴县盗伐了116株红豆杉被判刑。
红豆杉生长极为缓慢,再生能力差,是经过了第四纪冰川,下来的古老孑遗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丹巴县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是西南地区,林区和动植物基因库,其独特的气候和土壤环境非常适宜红豆杉的生长。
2018年9月,护林员在丹巴巡山时发现国有林区中有树木被采伐,便立即向森林公安报告。在现场勘查后,丹巴县森林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这一重大非法采伐国家,保护植物案件。
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走访村户、盘查车辆以及800多名人员、32次勘查现场后,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2019年8月将全部涉案人员捉拿归案。经大量调查发现,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唐某、阿某某某、虞某某等14人在丹巴县国有林区内非法采伐116株红豆杉,然后运往成都新津县出售给做木材生意的张某,非法获利16万元。
“至今全省还没有发生过盗伐红豆杉树木数量如此之多的案件!”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安康说。
近日,丹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顶格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人员被判处二年八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62万元,判处罚金合计27.1万元。同时,判决14名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责令其缴纳补种树木管保费6.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