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鲁女士旅游时认识了导游麻某,并转账2万元购买翡翠,但一年半过去了,麻某就是不发货。昨日,海淀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麻某返还货款2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鲁女士诉称,2017年10月,自己去云南旅游期间结识了导游麻某,双方通过微信交流时,发现麻某在朋友圈里发布许多出售翡翠的信息。经过反复沟通,鲁女士决定购买一块紫色的翡翠,去年1月19日,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万元货款支付给了麻某。之后,麻某先后以医院守夜未睡、质检所下午没人、邮寄送货地址错误、住院、在外地、老公公司查账等理由,始终没有寄送鲁女士购买的翡翠。
被告麻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麻某迟延履行买卖合同已达一年半,鲁女士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微信转账购物记得留存证据
时下,很多人通过微信平台、“微商”购买衣食住行各种各样的商品。法官提醒,大额购物尽量选择正规、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网店,尽量通过正规电商平台,使用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付款,这样可以避免直接微信或银行转账到卖方账户,卖方却不发货的情况。同时,购物前确认卖方真实身份。没有获得卖家的真实身份,甚至可能面临无法立案的风险。在微信购物时,可以让卖方提供身份证照片、微信实名认证信息、营业执照照片等。
此外,购物时应当注意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所买物品的价格、邮寄时间、如何付款、物流情况、质量约定、售后服务等约定,应当以文字形式明确记录下来,避免以语音、图片等形式作出约定,防止清理缓存等情况可能出现的误删,如有必要,可以去公证处就相关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