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8月21日电 (郭其钰)浙江省住建厅21日发布《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下称《标准》),统一了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和颜色,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操作规范。这也是,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资料图:垃圾分类。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类别,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并对“四大类”垃圾的投放规定、收集设置、运输要求、处理方式、分类标志、收集容器等方面作了明确说明。同时详述了居民区、农贸食品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等不同场所的垃圾投放点应按照不同区域设置、摆放收集容器等要求。
为便于操作,《标准》,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作了相关规定,细化到不同分类垃圾的投放、运输车辆配置、装载方式、装载标准和运输要求,每个垃圾投放点、集置点的设置、摆放规定,以及每种分类垃圾宜采取的处理工艺及方式等。
除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外,《标准》还对易混入生活垃圾的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种类也作了分类投放、分类处置的具体规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