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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规定民众办寿宴需满70岁 10年办一次

时间:2015-08-04 15:19:44    来源: 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最近,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了一则操办酒席的通知,这则通知由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题目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通知对操办酒席规范力度很大,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只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意味着60大寿将无缘;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通知》发布后,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在通江县街头进行了走访,市民们对此看法不一。

  如何办酒席?

  群众办寿酒需满70周岁,隔10年办一次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上看到,这则《通知》发布的时间是在7月23日,通知对通江范围操办酒席申报范围作出了明确: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两类。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如何申报?

  要经审批批准,否则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满足了上诉条件后,通知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还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通知要求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如何监督?

  制订村规民约进行处罚

  定了规则,怎么进行监管呢?《通知》中提到,村(社区)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组建酒席承办家政队伍,并加强监督管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则规定,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正方声音:

  摆酒太凶,这种风气该控制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在通江县街头随机走访了数位市民,对于这次县委、县政府发布的这则《通知》,他们也有着各自的看法。

  “现在有些地方办酒根本就是乱整,今年老大给他爹办酒,明年老二又来办,年年都要吃酒。”对于这次县上发布的这则《通知》,市民杨德英则表示支持。据杨德英介绍,在乡镇上,各种办酒的明目太多了,平时手上稍微有点钱,基本都送了出去,而且这种风气一旦得不到控制,老百姓只会“越办越穷”,钱都花到了宴席上,被吃掉了。

  “办酒明目多不说,人情也送得越来越高。”市民朱坤告诉成都商报记者,1995年,朱坤爷爷去世时办丧酒,村里人大多送的是1元、2元,最亲的亲戚都才送10元钱。而现在,即使是在农村,100元也送不出手,至少是200元起价,稍微熟点就要送500元,再高简直没有上限。“而且这个还情也是恼火,别人送你1000元,你至少要还1200元,长此以往,谁受的了?”朱坤表示,自己现在在一家药店上班,月收入有3000余元,而最多的一个月,光送礼就送出去1000多元,难以承受。

  反方声音:

  估计难执行

  “通江这边办酒确实太凶了,但是这个通知规定得太死了,我觉得很难执行。”市民袁明信今年60多岁,三年前在通江县城购房从老家搬来居住。袁明信表示,以前在乡下时,也没少受到酒宴邀请的困扰。但是通知中对老百姓办酒规定得太细了。“老百姓办个酒还要审批,太麻烦,办寿酒还要70岁才能办。”袁明信称,在当地,由于60岁为一个甲子,一直都有办60大寿的风俗,而现在按照规定需要70周岁才能办,估计光是这一点就很难执行。

  市民朱坤也称,泛滥的办酒宴确实需要得到控制,但对于这次出台的通知,可操作性不强。“办寿酒要70岁,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说个不好听的话,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朱坤认为,办酒宴的泛滥还是得靠市民本身的自觉性,大家都不乱办了,自然就好了,仅靠政府的规范,难以根治。

  原标题:四川通江县政府: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 隔10年办一次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就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酒席申报范围

  (一)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3.寿酒: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二、酒席申报程序

  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

  (一)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

  1.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技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2.行使备案登记职责的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应建好台帐,及时做好报告的登记管理和情况汇总。

  3.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通知的,由职务,的人进行报告,并附上适用本通知的其他人员与本人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1.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制定本乡镇《实施细则》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操办酒席的管理。

  2.各乡镇纪委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监督主体,对村(社区)规范操办酒席进行监督,督促村(社区)严格执行规范操办酒席申报审批、登记和备案,加大对执行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

  3.指导村(社区)按照县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要求,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写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

  4.指导村(社区)成立家政服务组织或协会,积极做好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村(社区)职责

  1.村(社区)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组建酒席承办家政队伍,并加强监督管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家喻户晓。

  2.负责本辖区酒席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村规民约》中关于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

  3.村(社区)班子成员实行分片挂包,村民组组长负责本组酒席申报指导和信息反馈,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村支“两委”成员及村民组长要带头不操办、不吃请违规酒席,切实履行规范群众操办酒席职责。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带头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的行为。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各级各地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本地本单位开展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对干部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单位。加强对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除陋习、树新风的舆论氛围。

  3.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卫计、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力监管。

  四、纪律要求

  (一)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明查暗访,督查中发现违规操办酒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予通报。

  (四)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公开举报电话。要把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坚决抵制违规酒席吃请,党员干部不得参与违规酒席的请吃、送礼,违者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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