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兰州上线交通违法“随手拍” 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元

时间:2019-07-11 09:14:41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兰州上线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人,奖励5000元

  图为交警为孩子讲解安全知识。(资料图) 史静静 摄

  中新网兰州7月10日电 (史静静)记者10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兰州市上线“随手拍”小程序,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旨在形成人人监督举报、倒逼人人遵守自律的“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遵纪守法良好环境。

  据了解,为鼓励举报人,对举报的交通违法事实,一经查实将给予,10元,,5000元的奖励。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驾驶人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此,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兰州市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举报种类和奖励标准,兑现和领取流程。

图为7月10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钟欣 摄

  图为7月10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钟欣 摄

  其中,举报驾车吸烟、不礼让行人、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5种一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每起10元给予奖励;举报酒驾、醉酒等5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3000元;举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超员超过20%的等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实施处罚的,每起奖励5000元。

  据公安交警部门介绍,遇到交通违法行为,选择“兰州交警”官方微信中的“兰州交警随手拍”小程序,实名注册后按照指引规范操作即可。照片方式举报的,需要上传能够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的三张清晰的照片;选择视频举报的,需要上传能够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的时长在60秒以内的视频。

  对于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提示,实施举报应当以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不影响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为前提。举报者本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期间,严禁使用手机拍摄取证。此外,举报者应当在发现违法之时起1小时内实施举报,最长不得超过3日,以便警方固定证据和追查处理。

  《办法》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因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还表示,对于拒不接受处理或者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布控缉查、依法传唤,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下一步还将建立交通违法处理失信人员黑名单库,纳入征信系统。(完)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