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常卓瑾 倪兆中)6月28日深夜,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小区内,杨女士的母亲被狗咬伤,遛狗人只支付了医药费不愿再赔偿。新京报记者今日(7月3日)从萧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处获悉,已就该事进行调查。
杨女士介绍,当晚她和母亲前往天台收衣服,突然遭到四条狗围攻,四条狗均未牵狗绳,母亲右脚被其中一条斗牛犬咬伤,当时血流不止。“我看到前面五六米远的地方,遛狗的人就站在旁边,叫狗的名字。”
杨女士说,当晚遛狗人陪同母亲就医,并支付给杨女士3000元医药费,目前母亲已脱离危险状态稳定,但遛狗人不愿赔偿,要求走法律途径。
新京报记者联系上遛狗人,其仅表示伤者一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较高,其余情况未作回应。涉事小区一名参与调查的物业工作人员介绍,遛狗人系宠物医院员工,伤人犬并非遛狗人所养。
杭州萧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遛狗当事人涉嫌无证养犬,已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待具体处理结果明确之后将会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