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旅客在南京火车站出行。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中新网南京7月2日电 (记者 朱晓颖)日前江苏发文、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的消息引发热议。
1日,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其实,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的官方声音早已有之。
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同时提出,以上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是鼓励性和倡导性政策,非强制性政策,也不能全国一刀切,各地各单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实施。
截至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多个省市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建议实施2.5天小长假,亦有专家呼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实施“2.5天小长假”的建议》,呼吁加快推进“2.5天小长假”由“全国性试点”转变为“全国性政策”。
在熊思东看来,从法定节假日、法定带薪年假数量看,目前中国公民每年的法定休假天数(不含双休日)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设置和实施“2.5天小长假”就是回归工作的本质,奋进路上应当劳逸结合。设置和实施“2.5天小长假”,还能让国民增加更多外出旅游休闲的时间,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江苏作为全国第二大经济大省,经济发达,旅游消费需求旺盛,是否能实施“2.5天小长假”引发讨论。有人认为,不少单位工作强度大,双休日都无法保证,实施“2.5天小长假”无异于“纸上谈兵”。
对此专家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的政策初衷和出发点,是符合民众需求和期待的。不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既要将政策明确细化,又要推出多种举措组合,以保障公众合法的休假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