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8日联合印发《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资料图:北京重污染天气。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通告》介绍,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近621万辆,从北京市新一轮的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看,本地排放贡献中移动源污染占比,,达45%,其中,在京行驶的柴油车排放占比32%,汽油车排放占比29%,移动源排放污染是北京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有利于提升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通告》指出,轻型车国六b标准相比国五标准,限值加严了40%-50%;增加了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控制要求;蒸发排放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排放限值降低了65%,需安装车载加油油气回收系统(ORVR),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排放进行控制;同时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要求,低温排放试验一氧化碳(CO)和碳氢(HC)限值加严1/3,并引入了严格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控制要求。重型车国六b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大幅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NOx)加严了77%,颗粒物(PM)加严了67%,新增颗粒物个数(PN)和氨(NH3)的限值,此外,提出更加严格的自动监控要求和排放油耗联合管控的要求。
《通告》指出,北京市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本次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在京销售的新车和在京,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于已取得北京市车辆牌照的在用车,不受新标准实施的限制,但仍须达到车辆原排放标准要求。
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北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3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通告》提到,车主可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共综合查询”系统,通过车辆型号查询确认车辆的排放标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