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海涵 王磊)近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账户收到了游客王某某的亲属代其汇入的3206元有偿救援款。6月1日,王某某钻过黄山风景区慈光阁票房附近的铁丝网,未购票直接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后,被景区救援队成功救出,历时7小时5分钟。此次救援符合《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这也成为黄山风景区实施的,有偿救援。
2018年年初,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始起草《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景区正常游览线路、游览区域内的游客,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黄山风景区都会履行公共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即无偿救援。对于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游客(无论有无购票)产生的救援,黄山风景区将实行有偿救援。
办法对企图进入黄山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与前一年相比,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批次下降了一半、人数下降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