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海东市乐都区城区。(资料图) 张阳成 摄
中新网西宁6月25日电 (张添福 张阳成)停车位“一位难求”?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日前出台文件,该区政府大院临时停车位,每日19时后,有条件向社会免费开放。
中新网记者25日从海东市乐都区政府办获悉,为规范该区政府大院车辆出入停放,该区政府办出台《乐都区政府大院出入停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乐都区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海东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民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呈逐年增长的势头,但城区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建设发展,却远远跟不上机动车辆增长速度。
该《办法》规定,政府大院的车辆必须按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其中,专用停车位主要用于停放特定车辆,属于预留车位,其中公务车专用停车位只能停放带有公务标识的公务车,所有私家车一律禁止停放。周转房专用停车位只能停放周转房家属车辆,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停放。办公楼专用停车位主要用于停放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外来车辆禁止停放。
而临时停车位主要用于停放公务车、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及其它社会车辆,临时停车位停满后谢绝一切未携带车辆通行证的私家车入内。临时停车位有条件向社会免费开放,即每日19时后,社会私家车经过门卫室登记后,无需车辆通行证,即可在临时停车位停车,停满即止,次日8时前必须将车开离政府大院,过夜停车期间由车主对车辆安全负责。
同时,该《办法》倡导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鼓励步行、骑自行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上下班,减少政府大院的机动车停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