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小伙理完发顺走店主4个月收入 接到民警电话决定自首

时间:2019-06-12 13:34:39    来源:武汉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小伙理完发顺走店主4个月收入

  接到民警电话决定自首

  武汉晚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罗维舟)理发店顾客盗走店主辛苦钱1.5万余元,洪山警方快速精准出击,破获一起盗窃案。

  6月7日中午,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梨园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家理发店店主叶先生报警,称其突然发现放在店内二楼衣柜里的1.5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接警后,民警张翼立即带领“快反队”上案调查。现场走访后民警发现,这家理发店仅1楼是对外营业区域,2楼是店主独自使用的杂物间,被盗现金存放在2楼衣柜里,叶先生表示这是他4个月辛苦理发的收入。

  民警现场发现,一楼洗手间紧紧挨着通往二楼的楼梯,只要是走到此处使用洗手间的顾客,都可以很容易地溜到二楼盗窃。

  由于理发店内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民警只能通过外围监控寻找线索。经过深入走访,4名到店理发的年轻人引起民警的注意,在民警的努力下,其中3人于6月8日来到梨园派出所接受调查。

  3人表示,他们和王某在6月7日来到该理发店理发,并相约理发后去网吧上网,但王某在理发后却称有事匆匆离开。就在民警调查时,其中一人马某收到王某发来的短信,询问是否被警察抓了。

  民警张翼敏锐发现并推测,王某很可能因为心虚才打探情况,立即与王某联系,经过反复教育,8日晚王某从咸宁老家赶到梨园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16岁男子王某交代,当天他理发后去洗手间,无意中发现楼梯通往楼上,便悄悄上楼摸走1.5万元现金,后匆匆独自离开,并于当日返回老家咸宁。随后他在咸宁购得一部3050元手机和一辆2750元摩托车,将剩余赃款挥霍一空。

  11日洪山警方通报,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